提醒

電子發票預存於會員載具內,可至發票查詢網站查詢電子發票明細,亦可新增統一編號、手機載具及愛心捐贈碼。惟相關新增請於開立後七天內進行,並且以一次為限

發票查詢網站具備會員載具歸戶功能,請於收到此封開立通知郵件後的48小時再進行歸戶動作。會員載具為固定式載具,您只需第一次歸戶載具後,系統會自動將發票幫您存入載具內。相關發票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。